新闻资讯
News
联系我们

合肥华诚商标事务有限公司
电 话:137-2107-1773
电 话:180-1990-6710
邮 箱:1578196994@qq.com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长江西路446号繁华里11幢1703
“宝马”异议“宝马驰度”
发布时间:2015-01-08 阅读次数:1559
山东省宝马特制衣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崇伟欲在服装等商品上申请注册“宝马驰度”商标,招致了德国宝马股份公司(下称宝马公司)的异议,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下称商评委)裁定被异议商标不予核准注册后,张崇伟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日前,法院一审判决维持了商评委被诉裁定。
据了解,被异议商标为第5154519号“宝马驰度”商标,由张崇伟于2006年2月提出注册申请,指定使用在第25类服装、内衣、衬衫等商品上。
法定期限内,宝马公司以被异议商标与其在先申请注册的“宝马”商标及在先经国际注册并领土延伸至中国受保护的“BMW”与“BMW及图”商标构成近似商标为由,提出异议申请。在该异议申请未获得支持后,宝马公司向商评委提出异议复审申请。
宝马公司认为,其享有的“宝马”“BMW”和“BMW及图”商标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已成为第12类汽车等商品上的驰名商标。被异议商标不仅与3件引证 商标构成使用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而且还构成对宝马公司驰名商标的恶意慕仿,被异议商标的注册会造成消费者的混淆、误认,从而造成不良影响。此外,被异议商标侵犯了宝马公司的在先商号权,并构成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宝马公司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据了解,引证商标一为国际注册第663925号“BMW”商标;引证商标二为国际注册第673219号“BMW及图”商标;引证商标三为第2019284号“宝马”商标,上述商标均核定使用在第25类服装、鞋、帽等商品上,商标权利人均为宝马公司。
在商评委裁定被异议商标不予核准注册后,张崇伟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张崇伟诉称,被异议商标是其独创的商标,与3件引证商标不构成近似商标,而且被异议商标的申请注册也没有损害宝马公司的在先商号权。
法院经审理认为,宝马公司享有的“宝马”与“BMW”商标已经形成了对应关系。被异议商标完整包含了“宝马”,与引证商标共存于服装等商品上容易导致 消费者产生混淆、误认,构成使用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此外,宝马公司的在先商号“宝马”具有一定知名度,被异议商标的申请注册同时损害了宝马公 司的在先商号权。
据了解,被异议商标为第5154519号“宝马驰度”商标,由张崇伟于2006年2月提出注册申请,指定使用在第25类服装、内衣、衬衫等商品上。
法定期限内,宝马公司以被异议商标与其在先申请注册的“宝马”商标及在先经国际注册并领土延伸至中国受保护的“BMW”与“BMW及图”商标构成近似商标为由,提出异议申请。在该异议申请未获得支持后,宝马公司向商评委提出异议复审申请。
宝马公司认为,其享有的“宝马”“BMW”和“BMW及图”商标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已成为第12类汽车等商品上的驰名商标。被异议商标不仅与3件引证 商标构成使用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而且还构成对宝马公司驰名商标的恶意慕仿,被异议商标的注册会造成消费者的混淆、误认,从而造成不良影响。此外,被异议商标侵犯了宝马公司的在先商号权,并构成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宝马公司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据了解,引证商标一为国际注册第663925号“BMW”商标;引证商标二为国际注册第673219号“BMW及图”商标;引证商标三为第2019284号“宝马”商标,上述商标均核定使用在第25类服装、鞋、帽等商品上,商标权利人均为宝马公司。
在商评委裁定被异议商标不予核准注册后,张崇伟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张崇伟诉称,被异议商标是其独创的商标,与3件引证商标不构成近似商标,而且被异议商标的申请注册也没有损害宝马公司的在先商号权。
法院经审理认为,宝马公司享有的“宝马”与“BMW”商标已经形成了对应关系。被异议商标完整包含了“宝马”,与引证商标共存于服装等商品上容易导致 消费者产生混淆、误认,构成使用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此外,宝马公司的在先商号“宝马”具有一定知名度,被异议商标的申请注册同时损害了宝马公 司的在先商号权。
声明:本网站发布的内容(图片、视频和文字)以原创、转载和分享网络内容为主,如果涉及侵权请尽快告知,我们将会在第一时间删除。文章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立场,如需处理请联系客服。电话:189-5653-9761。
本站全力支持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实施的“极限化违禁词”的相关规定,且已竭力规避使用“违禁词”。故即日起凡本网站任意页面含有极限化“违禁词”介绍的文字或图片,一律非本网站主观意愿并即刻失效,不可用于客户任何行为的参考依据。凡访客访问本网站,均表示认同此条款!反馈邮箱:365667427@qq.com。
上一篇:绿盒王老吉两股东开战 同兴药业向广药讨要商标
下一篇:“瑞美”与“美瑞”有望共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