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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菲特与拉菲罗斯柴尔德在中国掀起商标大战
发布时间:2014-07-04 阅读次数:1336
存在多年的拉菲古堡(Chateau Lafite Rothschild)与波尔多葡萄酒生产商拉菲特(Chateau Lafitte)之间的商标之争已经波及到了中国。
据记者了解,拉菲特酒庄(Chateau Lafitte)始创于1763年。自1868年起,拉菲特酒庄已入选波尔多红酒评选杂志指南第二版。大约 100年后,商界女强人朱丽叶·门金(Juliette Mengin)对拉菲特酒庄及其红酒产生了强烈的兴趣,于是决定收购这一酒庄。她将全部精力和金 钱投入到对保存红酒至关重要的酒窖建设以及精选葡萄树苗的种植之中。目前,这一酒庄由其孙子菲利普·门金(Philippe Mengin)管理,他也是 一位葡萄酒工艺学家。
而如今,麻烦来了——拉菲特酒庄与拉菲罗斯柴尔德酒庄就商标一事发生纠纷。国内相关媒体曾报道称,拉菲古堡与拉菲特酒庄的商标之争早在2003年就已 经开始,拉菲古堡将拉菲特酒庄上诉至法国最高法院,但法院在2008年的判决则是允许拉菲特保留其品牌名“Lafitte”。
而据菲利普·门金介绍:“拉菲罗斯柴尔德酒庄为了达到禁止我们在法国使用‘Chateau Lafitte’这一商标的目的,对我们的诉讼纠缠已达 10年之久。经过漫长的司法程序,法国各级法院从一审到终审都分别作出裁决允许我们使用‘Chateau Lafitte’这一商标,且最终法国最高院也 判决‘Chateau Lafitte’商标为我们合法、独家所有。”
但随着波尔多红酒办公室建议拉菲特酒庄到中国注册其商标,拉菲罗斯柴尔德酒庄也来到中国起诉拉菲特酒庄,阻止其在中国使用“Chateau Lafitte”商标。
对此,上海汉路律师事务所律师宋辉向记者解释,法国与中国签订的司法协助协定中,包括相互承认和执行商事判决的内容。拉菲特酒庄有权向中国法院申请承 认该判决。但本案的特殊性在于,其属于商标权纠纷,由于商标权具有地域性,在一国注册的商标,只在该国的领域内受其本国法律保护,超出该国范围,则不受他 国保护。
但这也并非绝对。宋辉表示,根据《巴黎公约》和《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对驰名商标进行特殊保护规定,拉菲特酒庄能否在中国合法独 家使用“Chateau Lafitte”商标尚有很多不确定性,如果拉菲酒庄在中国能通过行政认定或司法认定确认“Chateau Lafitte”为 驰名商标,其完全有可能在中国享有独家使用“Chateau Lafitte”商标的权利。
据悉,目前,拉菲特酒庄已经得到中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商标评审委员会的支持,其相信中国商标局将在法国既定判决基础上作出合理合法的裁决。
对此,宋辉表示,商标评审委员会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设立的负责商标评审的专门行政执法机构,依法对商标评审事宜行使裁决权。其职责包括:对商标局 驳回的商标申请,应当事人请求进行复审;对商标局作出的异议裁定、商标撤销裁定,应当事人请求进行复审;对当事人提出的商标争议申请进行审理;依法认定驰 名商标;依法参加商标评审案件的行政诉讼;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因此,拉菲特酒庄已经得到中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商标评审委员会的支持,对 “Chateau Lafitte”商标在中国的申请和认定自然非常有利。
其实,作为在世界上,尤其是在中国知名的葡萄酒品牌,拉菲对自身商标的保护相当严密。有数字显示,光在中国涉及拉菲集团的商标侵权案件就已有300多起。
但宋辉坦陈,在中国,对拉菲罗斯柴尔德酒庄商标利益侵害较大的不是国内目前林林总总的“山寨”拉菲,而是拉菲酒庄。因为,凭借罗斯柴尔德集团的实力不 管通过司法途径还是调解方式足以让“山寨”拉菲商标的持有者乖乖就范。而同样具有悠久历史的拉菲特酒庄与“山寨”商标持有者不 同,“Chateau Lafitte”商标多年来一直被拉菲特酒庄认真使用,使得商标能够起到代表产品或服务的主要特征的作用,按照法理,可以阻止一切 以取消该商标为目的的诉讼。因此,拉菲罗斯柴尔德酒庄要求通过司法途径阻止“Chateau Lafitte”商标申请和认定难度较大。
拉菲特酒庄方面则表示,很清楚自身的关系网和财力都无法与拉菲罗斯柴尔德酒庄相比,但希望能有更多的中国人了解到拉菲罗斯柴尔德酒庄对其发起诉讼的缘 由,更希望拉菲罗斯柴尔德酒庄最终能够服从法国法院的既定判决、承认其持有“Chateau Lafitte”商标权利的时间要比拉菲罗斯柴尔德酒庄早得 多。
据记者了解,拉菲特酒庄(Chateau Lafitte)始创于1763年。自1868年起,拉菲特酒庄已入选波尔多红酒评选杂志指南第二版。大约 100年后,商界女强人朱丽叶·门金(Juliette Mengin)对拉菲特酒庄及其红酒产生了强烈的兴趣,于是决定收购这一酒庄。她将全部精力和金 钱投入到对保存红酒至关重要的酒窖建设以及精选葡萄树苗的种植之中。目前,这一酒庄由其孙子菲利普·门金(Philippe Mengin)管理,他也是 一位葡萄酒工艺学家。
而如今,麻烦来了——拉菲特酒庄与拉菲罗斯柴尔德酒庄就商标一事发生纠纷。国内相关媒体曾报道称,拉菲古堡与拉菲特酒庄的商标之争早在2003年就已 经开始,拉菲古堡将拉菲特酒庄上诉至法国最高法院,但法院在2008年的判决则是允许拉菲特保留其品牌名“Lafitte”。
而据菲利普·门金介绍:“拉菲罗斯柴尔德酒庄为了达到禁止我们在法国使用‘Chateau Lafitte’这一商标的目的,对我们的诉讼纠缠已达 10年之久。经过漫长的司法程序,法国各级法院从一审到终审都分别作出裁决允许我们使用‘Chateau Lafitte’这一商标,且最终法国最高院也 判决‘Chateau Lafitte’商标为我们合法、独家所有。”
但随着波尔多红酒办公室建议拉菲特酒庄到中国注册其商标,拉菲罗斯柴尔德酒庄也来到中国起诉拉菲特酒庄,阻止其在中国使用“Chateau Lafitte”商标。
对此,上海汉路律师事务所律师宋辉向记者解释,法国与中国签订的司法协助协定中,包括相互承认和执行商事判决的内容。拉菲特酒庄有权向中国法院申请承 认该判决。但本案的特殊性在于,其属于商标权纠纷,由于商标权具有地域性,在一国注册的商标,只在该国的领域内受其本国法律保护,超出该国范围,则不受他 国保护。
但这也并非绝对。宋辉表示,根据《巴黎公约》和《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对驰名商标进行特殊保护规定,拉菲特酒庄能否在中国合法独 家使用“Chateau Lafitte”商标尚有很多不确定性,如果拉菲酒庄在中国能通过行政认定或司法认定确认“Chateau Lafitte”为 驰名商标,其完全有可能在中国享有独家使用“Chateau Lafitte”商标的权利。
据悉,目前,拉菲特酒庄已经得到中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商标评审委员会的支持,其相信中国商标局将在法国既定判决基础上作出合理合法的裁决。
对此,宋辉表示,商标评审委员会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设立的负责商标评审的专门行政执法机构,依法对商标评审事宜行使裁决权。其职责包括:对商标局 驳回的商标申请,应当事人请求进行复审;对商标局作出的异议裁定、商标撤销裁定,应当事人请求进行复审;对当事人提出的商标争议申请进行审理;依法认定驰 名商标;依法参加商标评审案件的行政诉讼;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因此,拉菲特酒庄已经得到中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商标评审委员会的支持,对 “Chateau Lafitte”商标在中国的申请和认定自然非常有利。
其实,作为在世界上,尤其是在中国知名的葡萄酒品牌,拉菲对自身商标的保护相当严密。有数字显示,光在中国涉及拉菲集团的商标侵权案件就已有300多起。
但宋辉坦陈,在中国,对拉菲罗斯柴尔德酒庄商标利益侵害较大的不是国内目前林林总总的“山寨”拉菲,而是拉菲酒庄。因为,凭借罗斯柴尔德集团的实力不 管通过司法途径还是调解方式足以让“山寨”拉菲商标的持有者乖乖就范。而同样具有悠久历史的拉菲特酒庄与“山寨”商标持有者不 同,“Chateau Lafitte”商标多年来一直被拉菲特酒庄认真使用,使得商标能够起到代表产品或服务的主要特征的作用,按照法理,可以阻止一切 以取消该商标为目的的诉讼。因此,拉菲罗斯柴尔德酒庄要求通过司法途径阻止“Chateau Lafitte”商标申请和认定难度较大。
拉菲特酒庄方面则表示,很清楚自身的关系网和财力都无法与拉菲罗斯柴尔德酒庄相比,但希望能有更多的中国人了解到拉菲罗斯柴尔德酒庄对其发起诉讼的缘 由,更希望拉菲罗斯柴尔德酒庄最终能够服从法国法院的既定判决、承认其持有“Chateau Lafitte”商标权利的时间要比拉菲罗斯柴尔德酒庄早得 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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