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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华诚商标事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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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温馨提示
发布时间:2018-04-12   阅读次数:1642
        恭喜您获得专属于您自己的商标,开启塑造百年品牌之旅!
        有几个问题请容许我们标库网向您温馨提示,这些问题都是很多申请人容易遇到的问题,希望对您有帮助。
变更
        当商标的申请主体发生名义、地址做过工商变更后,请尽快将名下的所有商标一并变更,如若不然,商标后续业务(续展、转让、变更……等等)将无法开展,必须先将商标变更完毕才能继续后续的业务。特别提醒的是,当申请主体的名义做过多次变更的情形下,商标局要求要逐次对商标做变更后才可以后续的业务。所以商标变更是躲不过去的。
 
撤三
        注册的商标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简称撤三)。所以,建议您平常积累商标使用证据,特别是能表明此商标在使用的有力证据,要有时间证明。比如发票、加工订单、汇款凭证、订购合同、淘宝网销售记录及淘宝网动态评价、相关报纸报道、媒体报道、店铺照片等,如果有有力的时间证明将使您的证据更有力。
        假如您的商标只是储备商标、防御商标,没有使用证据,那么您可以在此商标注册满三年前再次向商标局提交同样的商标注册申请,花费不多,也能保住商标。
 
续展
         您拥有的商标务必在专用权期限截止日期之前的一年内做商标续展,若过期没续展,商标局还给予了半年的宽展期,在此半年之内您也可以做续展,只是费用比一般续展高些。
 
         以上变更、续展以及转让等业务您都可以通过我司申报。我们有专门的经验丰富的顾问为您及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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